11、推动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积极参加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月活动和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学习交流活动。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龙头,积极争创省文明单位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厅直系统有条件的单位都要争创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确保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全覆盖,力争创建省文明单位实现新突破。继续开展与南昌市东湖区南永和路社区的“共驻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住建系统“百优十佳”文明服务标兵及“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评选活动,形成“学标兵、创文明、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抓好群团和综治工作,营造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12、积极开展群团特色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加强和完善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鼓励支持工青妇组织依照各自章程,从服务中心、服从大局出发,创造性地组织、参与2008-2010年度住建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推荐评选工作、第二届全省机关文艺调演、第九届“春之舟”联谊活动。与此同时,结合本厅实际,以各级群团组织为主体,以组建各类文体兴趣小组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机关文体活动,强壮职工体魄,陶冶职工情操,丰富职工生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做好困难党员的慰问、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援疆、援川党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
13、巩固发展综治维稳成果。坚持综治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与厅综治部门联合组织力量对矛盾纠纷信访量较多的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遏制信访量上升趋势,确保厅直系统安全稳定,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抓好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
14、切实抓好《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引导党务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牢牢把握《条例》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着重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细化,绘制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编写发展党员工作请示性、批复性、决议性和事务性文书参考文本,供基层党组织选用。适时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评比活动,推动全厅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15、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我厅去年开展的“四议两公开一报告”试点工作基础上,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内容、程序、方式和机制,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组织开展党务公开现场交流会,不断提高党务公开水平,以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6、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若干准则》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厅直机关党委与厅纪检监察组将在5月联合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讲廉政党课。坚决落实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以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巩固发展厅直机关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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