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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关于2011年度青岛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鼓励工人、农民在生产实践中实施完成的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申报市科学技术奖励。
  二、限制事项
  1、申报项目。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评审效率,今年对科技进步奖仍然实行限额申报,各推荐单位的推荐指标由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推荐数量不设限额。
  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须停止申报一年;已推荐申报省科技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同一年度市科技奖。
  2、项目候选人资格。申报项目的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推荐书中应明确说明每位候选人在项目研究中所做的贡献,并在附件中以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论文、专著等形式予以支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仅负责组织协调等管理性工作,没有具体参与技术研发工作的或者整体工作量不足50%的人员,不得作为前三位候选人申报;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市科技奖的候选人;在2008、2009、2010三年中,曾两年获得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前三位候选人,须停止申报一年。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市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网络推荐材料和纸质推荐材料两部分,请推荐单位按照《2011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填写。
  (一)网络推荐材料。首先,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奖励网站(http://qdjigl.qingdaotse.com),点击“软件下载”,下载《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青岛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可点击“文件下载”,直接下载推荐书(WORD格式),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文件,不需在上述申报系统中上传;其次,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网络推荐材料;另外,申报单位请登录http://shijiang.sdirc.cn按要求认真填写该成果项目简介,检查无误后点提交。
  (二)纸质推荐材料。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纸质推荐书一式二份,与所有附件(即扫描主要附件30页)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便于拆装),不另加封面,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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