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及分值
| 评价要点
| 评价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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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10分)
| 1、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健全的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建立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 未健全工作机构扣5分;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未建立或建立不全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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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30分)
| 1、政府将药品安全纳入工作目标;
2、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有适当的经费投入。
3、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完整的责任追究制,并有效落实。
| 未纳入工作目标扣10分;无经费投入10分;无完整责任追究制扣5分;未有效落实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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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药品监督网)(30分)
| 1、农村药品“两网”逐年完善,发挥作用;
2、建立和加强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 农村“两网”作用发挥不明显扣10分;未发挥作用扣15分;未建立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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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安全宣传,群众对药品质量的满意率、群众对购药(用药)便捷的满意率(30分)
| 1、药品安全宣传到位,群众对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并逐年上升。
2、对药品质量满意率达到95%,并逐年上升。
3、对药品购买(使用)便捷的满意率达到80%,并逐年上升。
| 三项指标有一项未达标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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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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