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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附件3:
  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县市:              考核时间:          考核组组长签字:

考核项目及分值

评价要点

评价标准

得分

一、组织机构(10分)

1、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健全的药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建立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未健全工作机构扣5分;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未建立或建立不全扣5分

 

 

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30分)

1、政府将药品安全纳入工作目标;

2、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有适当的经费投入。

3、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完整的责任追究制,并有效落实。

未纳入工作目标扣10分;无经费投入10分;无完整责任追究制扣5分;未有效落实扣5分

 

 

三、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药品监督网)(30分)

1、农村药品“两网”逐年完善,发挥作用;

2、建立和加强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农村“两网”作用发挥不明显扣10分;未发挥作用扣15分;未建立城镇药械监督网络体系扣15分

 

 

四、药品安全宣传,群众对药品质量的满意率、群众对购药(用药)便捷的满意率(30分)

1、药品安全宣传到位,群众对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并逐年上升。

2、对药品质量满意率达到95%,并逐年上升。

3、对药品购买(使用)便捷的满意率达到80%,并逐年上升。

三项指标有一项未达标扣10分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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