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重大案件信息报送工作
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健康危害较大的案件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各县市、各部门要采用信息专报方式及时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事件要有跟踪调查处理结论。
4、及时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
为切实掌握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请县市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自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15日本县市、本行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和报表(报表见附件2),于7月26日前报自治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
(三)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查工作信息报送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0]242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请各县市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于每周二中午11点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前一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实行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各部门于2010年8月1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除保密材料外,相关信息均采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地址: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喀什市迎宾大道299号
联系电话(传真):2961090 13579077906
电子邮箱:ksspaxb@163. com 邮政编码:844000
附件:1、各县市、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2、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报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各县市、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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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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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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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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