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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1、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各县市、各部门要立即行动,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彻底清查问题乳粉作为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最紧迫的一项任务,要按照全国统一行动、地方政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方责任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和藏匿问题乳粉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问题乳粉彻底清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工作。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3、畅通信息,内紧外松。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建立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的案件,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依法逐级上报的同时,在发现后2小时内直接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问题乳粉查处中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与该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相互通报信息,并同时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次专项行动的信息公布由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各县市、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并按统一工作部署发布涉及专项行动的相关信息。

  (二)信息报送要求

  1、每半月报送一次工作动态和报表

  各县市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7月15日起至专项整顿行动结束,应每10天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顿工作动态和报表(报表见附件2)。报送的重点围绕本县市、本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措施、重要情况、重大案件查处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2、建立专人负责工作联系机制

  各县市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信息报送工作,确定领导负责,专人报送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县市、本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县市和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带小组成员单位于7月22日前将负责报送信息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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