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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3:
2010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地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是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二、用钢笔或打印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推荐单位指地州市或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五、工作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
  六、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500字左右,不要加页),重点突出。
  七、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技术等级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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