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的成效
喀什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不仅生态脆弱,而且农业生产严重受自然条件制约,生产力低下,经济发展落后。多年来,全地区各级党政和各族干部群众始终以昂扬的斗志和誓与风沙作战的决心和信心,克服干旱缺水、资金不足等困难,以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特色林果基地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创造性地开展植树造林,同土地荒漠化、沙漠化进行了长期不懈的顽强抗争,治沙治穷,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9年底,全地区森林资源面积1100万亩,国土森林覆盖率4.5%,绿洲森林覆盖率达22.6%。较2000年森林资源面积增加461万亩,国土森林覆盖率提高1.9个百分点,绿洲森林覆盖率提高了9.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了基本农田林网化,渠系道路林荫化,房前屋后园林化,较大地改善了农区生态环境,提高了绿洲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轻了风沙、盐碱、干旱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为喀什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由于在防沙治沙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喀什地区先后被评为全国营造林先进单位、“三北”防护林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地区、自治区造林绿化先进地区、自治区林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并受到了表彰。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采取有力的植被保护措施,狠抓“防”沙
一是对生态区位重要的区域,尤其是风沙前沿加大投入,采取有效的植被保护措施,保护和拯救现有天然荒漠植被,遏制沙化土地扩展。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品采伐,将国有天然林区由过去以采伐为主,改为以管护为主的公益事业;坚决取缔以植物材料为主烧制石灰和砖烧窑,调整燃料消耗结构,推行烧煤、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作物秸秆等,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同时,结合喀什地区水情,利用夏季洪水,积极开展胡杨、红柳荒漠林引洪灌溉、封育保护、更新复壮,封滩育林新增面积50.9万亩,使绿洲第一道屏障--天然林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增强了其阻挡风沙、涵养水源的自然修复功能。加之近年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助制度的实施,我区的近510万亩公益林被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使天然林得到恢复性保护,荒漠林面积不断扩大,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绿洲安全得到加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
森林法》、《
防沙治沙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沙区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杜绝滥垦、滥收、滥采、滥挖、滥砍等破坏行为,把人为破坏的行为降低到了最低点。同时,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实施封山育林,推广舍饲圈养,加大新造林管护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另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喀什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甘草、麻黄等野生荒漠草本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林业政策,有效的阻止了沙区植被的破坏,为防沙治沙工作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