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1年2月28日 赣财农【2011】16号)
各设区市、项目县(市、区)财政局、农业(水产、果业)局、林业局:
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连续三年支持我省水稻、柑橘、水产和油茶四大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建设。三年来,全省各项目市、县(区)高度重视,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积极协调,加强管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支农政策的影响力显著增强。但同时,我们也要警惕个别项目市、县(区)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要求的放松迹象。根据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项目建设任务必须在今年3月底以前完成。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0年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市、县(区)财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汇报、多请示,争取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尤其是项目多、任务重、进度慢的地方更要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高度关注项目进度、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市、县(区)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充分利用当前冬闲的有利时机,督促施工单位加快2010年工程建设进度,要倒排工时,全力以赴推进项目的实施。项目进度较慢的水稻产业要进一步加快项目进度,进度滞后的项目市、县(区)要查找问题并制定有效办法将工程进度赶上,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年建设任务。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市、县(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在赶进度的同时,更要保障工程质量。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各项目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筹措整合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各项资金的落实,按照工程进展及时拨付项目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