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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6、实行商标执法办案目标任务责任制。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依法查处商标违法案件、有效保护商标专用权,摆在各级工商部门的突出位置,2010年,全系统查处各类商标案件不少于600件。各分县局要将商标办案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工商所,强化工商所商标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发挥工商所在保护商标专用权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工商所要把开展商标办案、保护商标专用权列为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开展维权服务的重点内容,将规范市场主体商标经营使用列为日常巡查的重点项目,作为经常性工作。
  7、落实以市局为指导、分县局为骨干、工商所为主力的三级商标执法办案体制。以保护世博会标志、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药品商标等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市场商标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售假冒侵权商品、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护好农民利益。
  8、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日常监管为主,严厉打击与规范服务相结合以规范服务为主的监管原则,对全市的驰著名商标企业开展保护性检查,强化商标使用行为监管,强化规范指导服务提升力度。
  9、加强对贴牌加工企业和商标印制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商标使用许可和商标印制行为。积极拓展商标监管新领域,严厉打击网络交易中的各类商标违法行为。加大世博会标志保护力度,为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0、落实省局提出的在全省大中城市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密切结合我局2006年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广的新城分局“三位一体”商标监管新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市确立的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重新进行筛选确立,在确立的市场、商场、超市建立入市商标数据库和各项制度,重点抓好以工商所为单位的大中型专业市场的商标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做到市场开办方、经营户、工商所三方责任明确,商标监管制度健全,商标监管信息完整准确,查询系统畅通。充分发挥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的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的长效机制。达到省局商标授权经营的要求和条件。
  11、建立“关中-天水经济区” 商标行政保护机制。按照《规划》中确定的核心城市内的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资源加工、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商标注册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形成与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相对应的注册商标集群,提升创新能力。
  12、召开西安市商标创牌维权协作网研讨会,总结交流商标维权保护经验,完善工商机关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加强与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网的联系,充分发挥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协助商标企业开展省外、市外、乃至境外打假维权,扩大保护区域,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办案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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