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形式。主要考核各镇街、各单位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中规定的公开形式,以及结合本镇街、本单位实际,采取方便服务对象的其他公开形式。(20分)
(五)监督制约。主要考核各镇街、各单位制定和执行公开监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15分)
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考核单位的分值由自评分(30%)和综合评议分(70%)组成,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不满90分为良好,60分以上不满80分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四、组织领导与分工
根据《关于调整市政务公开考核小组成员的通知》(东府办函〔2008〕306号),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办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参加。分6个考核组。
五、考核程序及步骤
2010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按“自评-抽评-综合评定-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步骤如下:
(一)自评考核(8月上旬)
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考核自评表(附件2、附件3)。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布署的情况,本单位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自评报告和考核自评表报市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小组。
(二)抽评考核(10月上旬)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核、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听取被考核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公开制度建设、公开目录编制和网上公开情况;了解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察看办事大厅或办事中心建设情况 。对被考核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综合评定(10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