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2009年12月25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活动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以及议案、建议的承办单位进行评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评出的1件优秀代表议案、9件优秀代表建议和8个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10件较好的代表建议及10个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较好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一、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名单
1、第18代表团(大朗代表团)、第16代表团(寮步代表团)、第13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第20代表团(凤岗·谢岗代表团)、第12代表团(道滘代表团)、第11代表团(高埗代表团)、第9代表团(麻涌代表团)、第24代表团(桥头·企石代表团)、第1代表团(莞城代表团)、第3代表团(东城代表团)、第8代表团(望牛墩·洪梅代表团)、第23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17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26代表团(东坑·石排代表团)、第14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25代表团(横沥代表团)、第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等17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方面的议案(经大会合并为《认清形势 坚定信心 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议案》)。
2、第4代表团(万江代表团)陈彦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恶意欠薪逃匿惩治力度的建议。
3、第2代表团(南城代表团)卢永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城市中心片供水困难问题的建议。
4、第22代表团(清溪代表团)黄海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水平的建议。
5、第19代表团(黄江·樟木头代表团)张玉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打击小面包非法营运有关规定的建议。
6、第7代表团(中堂代表团)霍永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小企业物业办证手续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7、第15代表团(长安代表团)欧林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安新区规划开发建设的建议。
8、第5代表团(石龙代表团)冼周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建莞龙路新建莞排路为快速路,使石龙新火车站融入全市大路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