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分析市场供求情况,准确把握价格形势,针对价格异常波动和影响价格过快上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宣传贯彻落实有关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政策法规、文件规定。
(二)督促相关部门或企业组织生产和流通。研究“米袋子”、“菜篮子”基地建设扶持政策,深化粮食生产基地、蔬菜基地、畜牧水产基地等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三)督促建立完善粮食(成品粮)、食用油(酥油)、牛羊肉、白糖、蔬菜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储备制度,指导区内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调剂性储备,保障居民消费需求。
(四)对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动情况的监测、预测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准确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和应急建议。
(五)协调解决价格调控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物价涨幅,掌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的时机,提供意见或建议。
(六)研究提出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建议。协调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生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体的作用。
(七)指导、督促、检查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和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八)组织引导各种媒体舆论,及时向社会宣传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成效,客观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形势,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各类市场炒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马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出召开联席会议议题和其他需确定的事项;组织联席会议,承办会务,编印会议简报和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协调处理稳定物价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牵头研究相关制度;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承担联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事项。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联动推进。
发展改革委: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价格工作,负责全区商品储备和价格宏观调控,负责重要粮食品种、成品油流通中长期规划,牵头制定商品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和行为,严格控制政府调定价措施出台。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牵头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加大价格宣传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
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段引导市场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