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作为推进建设教育强省的举措来抓。成立省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市、县两级要相应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对照各项创建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教育部门要按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依托各级教育关工委创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重点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推动家长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妇联组织负责协调社会各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工作,发挥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文明办负责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推介家庭教育方面的先进典型。共青团组织负责宣传普及袜成年人保护渤等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家庭和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关工委组织要主动配合,积极指导、协调、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好符合条件的“五老”人员参与到家庭教育工作中来,开展老少共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民政、物价、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组等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村(居)民重视对子女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特别要重视离异和重组家庭、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家庭、服刑人员家庭等的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提升。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各级财政要给予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民办家长学校收费办学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兴办家庭教育,多渠道筹措经费。
4.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考核评价机制。要把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与建设教育强县市区的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