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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劳社发〔2009〕224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全市失业预警预报工作,现将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哈尔滨市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体系工作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2号)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对我市城镇企业因关闭破产、停业整顿、经济性裁员、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重大技术革新、转产或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等造成岗位流失状况进行重点监测,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岗位流失情况,为预防和调控失业、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提供依据。

  二、工作方法与步骤

  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四级网络管理平台的作用,对辖区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经济运行状况、劳动用工需求进行实时监控,全方位监控各行业、各类经营性质企业失业动态情况;同时依托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络平台,以我市市区内企业为重点,从参保单位中选择用工数量达到300人以上、能代表当地行业分布及产业结构特点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通过对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及时了解掌握我市企业用工动态,按月向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监测数据和监测分析报告。

  (一)确定重点监测企业。我市(地)要在不同行业中确定30家重点监测企业,重点监测企业用工达到一定规模、受经济结构调整或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近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从业人员较大规模减少的企业。

  选择重点监测企业时,要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要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总量中有代表性的行业中选择;2、关闭破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涉及的企业,如煤炭、钢铁、电力、化工等行业企业;3、外贸依存度较高的纺织、服装、制鞋、玩具等行业的企业;4、结合本地区行业分布及产业结构特点,应能够反映当地主要行业就业人员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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