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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增强公众信息报告意识,拓宽信息渠道,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职能部门须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动态、维稳动态、交通事故动态等情况的研判,着重挖掘突发事件信息的潜在价值,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防止突发事件信息出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的情况。

  (三)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

  五、完备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人、公务员和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员、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从业人员的培训,市政府应急办于2010年6月底前举办一期全市性的突发事件信息员骨干培训班,并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及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有关领导赴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努力创造条件分期分批组织市、县级应急管理工作业务骨干参加由省政府应急办组织的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他们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团市委作用,推进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打造一支富有特色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市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队伍“大比武”,检查、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二)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应急管理所需资金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协调、加快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购置车辆和设备配备;积极探索包括募集应急管理基金等在内的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峰值需求大、储备条件要求较高、生产工艺特殊的应急物资,统一建立生产能力储备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设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相关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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