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要加强对营养工作的管理,合理规范膳费使用。严格遵守厨房“生熟一条龙”的操作要求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厨房设施要专项专用,专人保管。要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幼儿食谱,鼓励设计使用营养食谱,了解不同年龄幼儿需要的摄入量并掌握相应的烹饪方法,努力改善和提高幼儿伙食质量。
(八)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九)进一步规范幼小衔接工作
在幼小衔接工作中要注重幼儿入学愿望和兴趣的培育,注重好奇心和求知欲的培养,注重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能力的养成。积极探索幼儿园与小学两个不同学段教育连续性的规律,促使幼儿园“入学预备活动”与小学“学习准备期”综合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托幼园所不得提前教授小学的知识内容,不得以借办兴趣班为名开设拼音班、识字班、数学班、英语班等,不得为迎合社会的不合理需求而进行入小学模拟应试教学,不得出借幼儿园场地、教室给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班。
(十)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机制
幼儿园要探索形成适宜本园的有效的质量评价机制。园领导是全程性保障保教质量的责任人。幼儿园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如“审阅周(日)计划制度”、“听课评课制度”、“课程反馈调整制度”等。园长一周进班考察评价保教现场活动不得少于两个半天,并及时予以反馈、指导。倡导通过观察了解保教活动设计、活动过程、活动效果,尤其是针对幼儿的反应与情况等进行教学评价,通过分析诊断保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保教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层落实
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研部门和各托幼园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幼儿园各项保教工作。市教委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全市规范幼儿园保教活动、提升保教有效性等活动的指导;制定和完善全市幼儿园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和操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要求,并指导各区(县)不断提高保教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市教委要定期组织力量加强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随机检查,落实规范办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