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创建活动。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创建职业教育强县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农民免费培训试点工作,利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职业教育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2012 年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规划的通知》(教职成〔2009〕672 号)要求,2010 年,清丰县要创建职业教育强县;2011 年,南乐县、范县要创建职业教育强县;2012 年台前县要创建职业教育强县。
四、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9.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职业院校要按照“定岗不定人”的原则,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特邀等方式,从企业及社会选调或聘请中、高级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或兼职授课。“双师型”教师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中优先安排。力争到2012 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
10.制定职业院校优秀人才激励政策。2010年,省政府要在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教授级高级讲师的评审试点,并在职业院校设置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岗位。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职业学校(院)校(院)长可以享受高一级的行政待遇。市财政每年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院校校(院)长给予奖励。市编办要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
五、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11.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应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内奖、助学金开支。鼓励各地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12.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从2009 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