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主要任务
(四)全面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高标准编制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认真做好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宣城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良好的生态优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招大商、招好商”的目标,积极引入一批总量大、效益好、污染小、能耗低的项目,带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科学承接产业转移。
(五)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盲目扩张,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定期公布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不符合产业导向、产业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或使用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准立项,不予审批用地,不予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建立限制类产品、工艺设备及企业退出机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六)全面推进城市建设
按照“拉开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承载产业”的要求,着力把宣城建设成宜业宜居的皖东南中心城市;科学编制城市发展规划,立足“西进、北跨、南控、东稳”的总体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宣城市城市控制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重点抓好“三环八射”城市道路网和“一山、一河、一湖、一园”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敬亭山风景区保护开发、宛溪河综合治理、扬子鳄湖建设、梅溪公园建设、北门旧城改造、奥体公园等重点项目要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彰显生态山水园林城市风貌,结合地形地貌、建筑、道路等规划布局,体现依山傍水、顺山顺水的特点和徽派建筑与现代建筑和谐统一的建筑风格。
(七) 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扬尘控制、燃煤及机动车排气控制、空气环境质量预警三大工程。建立城区燃煤锅炉退出机制,继续开展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扩大宣城市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进一步改进能源消费结构,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强对城区建筑施工粉尘、道路扬尘以及餐饮油烟污染的治理,防止废气扰民。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出台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禁止进城行驶,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建立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