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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具体内容包括:

  1.建成覆盖全省、市、县三级住房管理部门互联互通的网络及硬件平台;

  2.制定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依据此标准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市)的个人住房数据库;

  3.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

  二、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根据我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针,分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为重点,通过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信息建设,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标准、规范,要求市(县)进行数据整理,建立城市个人住房数据库,用以保证全省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建立。

  2.建立省与各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建立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全面准确地掌握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实现全省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为科学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支持,全面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

  3.按照部里的要求,保证按时完成全省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二)工作任务

  1.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总体工作任务

  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依托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网络资源,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标准,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房地产市场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在此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以住房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系、科学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和预警预报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支持与宏观调控体系以及可靠的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实现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全面监管。

  2.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任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安排,我省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目标,并实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网络连通。

  我省实行省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督察制度,由城市政府牵头负责制,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各级房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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