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包括:
1.建成覆盖全省、市、县三级住房管理部门互联互通的网络及硬件平台;
2.制定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标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依据此标准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市)的个人住房数据库;
3.建立覆盖全省各市、县(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
二、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根据我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针,分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为重点,通过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信息建设,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标准、规范,要求市(县)进行数据整理,建立城市个人住房数据库,用以保证全省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的建立。
2.建立省与各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建立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全面准确地掌握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实现全省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为科学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支持,全面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
3.按照部里的要求,保证按时完成全省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二)工作任务
1.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总体工作任务
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依托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网络资源,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标准,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房地产市场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在此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以住房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系、科学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和预警预报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支持与宏观调控体系以及可靠的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实现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全面监管。
2.全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任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安排,我省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目标,并实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网络连通。
我省实行省级主管部门指导和督察制度,由城市政府牵头负责制,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各级房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