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豫建房管〔2010〕25号)
各省辖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我厅将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国发10号文件规定的考核问责内容并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联系。
附件: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2003年以来,为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和省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并着力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四条”、“国十条”,在重申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正常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要求的同时,提出了“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今年6月和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在青岛和北京召开了“加快推进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会议”,提出要“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各省要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达到省-市-县三级网络,与部联网”,并提出了时间表进度要求。
近年来,我厅一直重视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几年的努力,部分城市已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初步具备了与省联网的条件。但各个城市及县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参差不齐,迫切需要统一规划与引导,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一、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内容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一个子集,更突出对个人住房整个交易过程的监管。建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及基础数据库,可以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实现全省住房信息共享和查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为宏观调控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