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理成果,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以文明、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迎接春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省工商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柏云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为副组长,市场处、办公室、广告处、消保处、经检总队、企业处、个体处、监察室为成员的省工商局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工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实行定点分片包干,务求责任到人,到点的网格化监管。
(二)齐抓共管,形成良好格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治理办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特别是要按照《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环境治理月实施方案》(川城乡治办[2009]57号)文件确定的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在履行市场秩序监管的同时,要配合商务部门搞好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配合城市管理部门解决好市场内违章搭建工作和沿街沿路临时市场整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处理好市场内污水排放问题,严格督促市场业主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着力治理市场内“脏、乱、差、臭”和乱摆摊设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管,深推专项治理。要在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市场环境治理“五个规范”的同时,要把近年来对城区市场按照“三化”市场建设的要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场环境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治理标准》的要求,逐步、渐次、有序地向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延伸。要结合当实际,摸清当地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内容、具体措施和总体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时限。要推进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把专项治理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抓运动式专项行动,更抓日常性监督管理,推动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持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标准
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省工商局依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治理标准》中“乡镇标准”内容,制定了《四川省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各地要以此《指导标准》为参照,迅速制定符合当地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现状的治理标准,并按标准推进和考核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