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抓好
《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学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实施办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能力。
(二)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合作社设立、管理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办、领办和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三)加大培训力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实施办法》专题培训,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机关干部、业务辅导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依法管理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业务辅导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指导服务水平。
三、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
《实施办法》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建设、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保险服务、科技人才支撑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农业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和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示范社建设联动,培育一批发展实力强、产业基础牢、管理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和带动面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