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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存在差距。我省现有的屠宰厂(场)大部分是屠宰加工设施设备简单的手工作坊式屠宰厂(场),而已实行机械化屠宰的82个屠宰厂(场),仅占行业总数的15.5%,且多为上世纪90年代的老设备,达不到国家《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标准中最低的一星级要求,与新条例要求尚有不少差距,难以保障出厂肉品质量安全。另外,虽然11个设区市城区和大部分县(市、区)中心屠宰厂(场)都配备了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并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但配备的设施与有关国家标准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制度的落实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屠宰企业品牌化发展滞后。全省现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中,已注册肉类商标10家,但实际开展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肉类品牌仅有联合康康、大不同、华统等几家,且尚无一家入围全国知名品牌。此外,我省大部分屠宰厂 (场)仍以代宰经营为主,肉类产品档次低,品种单一,难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整体来看,我省生猪屠宰行业代宰比例过高,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薄弱,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发展落后,在大市场、大流通的背景下,行业缺乏竞争力。
  四是屠宰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目前我省屠宰执法机构还存在着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足、执法经费不到位、执法环境较差、联合执法有待加强、乡镇执法存在空白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到我省猪肉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害)猪肉的现象难以得到长期有效的遏制。
  二、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行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纲要》为总纲领,以“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为总原则,以《纲要》提出的“逐步形成跨区域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区域性肉品加工企业发挥重要功能作用,以供应本地市场的定点屠宰企业为补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产业布局”为总目标,以优化布局、减控总量、升级改造、规范经营为着力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放心肉”工程,确保老百姓的食肉安全,实现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肉品安全。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设置规划规定的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标准,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立应当符合各地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布局方案;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实施升级改造,不断提高设施设备水平和精深加工能力,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生猪屠宰企业要切实履行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屠宰加工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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