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
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抓好对发现问题的逐级整改。
计财处汇总相关情况,形成局机关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社保处(抄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开宗任组长,副局长陈翔军、邱伟任副组长,机关与前述清查内容相关业务处(救灾、低保、福利、基层政权)及计财处、监察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小组和业务小组。综合小组由办公室、计财处、监察处人员组成。业务小组由相关业务处组成。
(二)工作职责
计财处负责对市本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衔接协调;拟定局本级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协助业务处开展清理和自查自纠,复核、汇总、报送本级专项清查工作相关统计报表;拟定市局对都江堰市对口指导、督促和实施重点检查的工作方案,抽组检查组人员,赴都江堰指导和检查三次以上;编写专项清查工作信息不少于5条;拟写专项工作总结;协调接受上级检查事宜,准备汇报材料。
相关业务处负责业务范围内涉农资金项目的清理,统一全市清查范围;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对区(市)县的重点检查。按要求填报专项清查统计报表,形成检查工作过程记录,按要求提交专项清查情况报告。明确人员与市财政局社保处共同组成市级领导小组下设的业务组,参与市上组织的联合检查工作。明确人员参与局检查组,对都江堰市实施对口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
办公室负责在市局民政网上开设强农惠农专题,及时反映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采集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图片图像资料。
监察处负责对专项清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举报电话:61881812 举报邮箱:cdmzlj@sina.com)。
五、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
(一)相关政策
一是清理和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准擅自缩小清查范围。
二是坚持自查反映问题从宽、被查发现问题从严,鼓励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