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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我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健全我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冀工信运行〔2010〕18号)


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省盐务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我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健全我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健全我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厅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协调组织我厅运行监测协调局与厅管局及厅机关有关处室,共同开展好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提升全省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的协作能力和整体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

  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是省政府赋予我厅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准确把握全省工业发展现状和运行态势,制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决策依据,是跟踪了解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的前提条件,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基础性。

  目前,我厅运行监测协调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已建立了全省工业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确立了以监测分析全省工业生产和效益总体情况为主的工业经济通报,以编辑发布重点行业动态情况及统计分析资料为主的工业经济动态,以对工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分析为主的工业经济专报等运行监测分析载体,初步形成了以指导各行业协会定期报送行业数据、动态信息及厅管局上报月报和分析的联络协调机制。

  同时,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更要充分发挥各厅管局以及厅机关行业管理处室熟悉宏观政策、制定规划措施、直接联系企业等职能优势,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地反映工业和信息化现状、问题及趋势,更好地发挥工业运行监测职能作用,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健全厅内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工作体系非常必要。

  二、指导思想

  按照工作职能设定,本着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以运行监测协调局监测分析为主体,厅管局以及厅机关有关业务处,根据行业管理职能协同配合的工业和信息化监测分析工作体系,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业务优势互补、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业监测分析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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