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与外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各类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下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审批事项;承担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我市的有关工作;承担市驻国(境)外各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经贸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的协调工作。
(二)综合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全市年度商务工作目标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和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发布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工作,起草商务运行情况等综合性文稿。
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相应的磋商谈判;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贸易救济调查,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承担我市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承担市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商务局在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办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省商务厅委托,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
(三)对外贸易处
拟订全市货物进出口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并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根据授权,承担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有关工作;根据委托,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有关工作;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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