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

  (十二)指导、规范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外国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依法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五)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全市海关特定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我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七)协调检验检疫、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指导有关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公文管理、信访、保密、应急、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办等工作;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工作。

  承担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出国(境)人员政审;承担商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