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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三)部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城关区2009年项目一期仅办理了立项、选址意见、用地许可和工程规划函;七里河区西津家园项目、西固区建苑小区和雅新小区项目至今仅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函,尚未更换相应许可证;安宁区桃林路和培黎广场项目土地手续仅办理了用地函;市城投公司五一新村项目、市房产局五泉南路项目规划手续仅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函;市城投公司晏家坪项目土地手续仅办理了用地函,规划手续仅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函。 
  (四)共有产权出售廉租住房工作进展迟缓。2010年4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配售管理实施意见》(兰政办〔2010〕108号),目的是将建成的廉租住房可按共有产权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进一步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但该项工作尚未全面展开。
  二、工作要求
  为了尽快解决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各县区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务必抓紧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度。2010年12月31日前, 2007年、2008年的廉租住房项目年底要全部分配入住;2009年的廉租住房项目年底要全部封顶;2010年的廉租住房项目年内要全部开工建设。各项目单位务必要对已建成项目尽快竣工验收,完善配套设施交付分配使用;在建项目要加班加点,加快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未开工项目要抓紧办理前期手续,争取尽快开工。
  (二)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市、县区财政必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市财政在确保年初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外,需再筹措部分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红古区和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要参照《兰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配售管理实施意见》,尽快制定本县区实施办法。市房产局和各县区要做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配租家庭购买廉租住房,力争于2010年7月31日前全面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工作,实现廉租住房出售量达到80%以上。
  (三)全力落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任务。今年全市计划实现实物配租廉租住房3000套,要作为硬指标和硬任务,纳入年底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市上将进行问责。
  (四)严格做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公示确认工作。要按照《兰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规定》,严格执行“三级审查、两级公示”制度,认真做好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确认工作,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9月30日前,要根据2007年、2008年建设廉租住房套数,完成实物配租家庭的公示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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