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纠正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并认真填报《兰州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31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统计表》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市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或解答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县区、市相关部门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单子,逐一搞好整改,逐一检查验收。
加强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与联合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相关部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适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其中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巩固发展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县区、市相关部门要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发展专项整治成果。同时,要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四、主要措施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县区、市相关部门、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这次专项治理的领导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发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
关于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运行〔2010〕291号)要求和全省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县区、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进行问责,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掩盖事实真相,要切实抓好整改。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力度,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市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进度跟不上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赶上。市政府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企业满意度高的要通报表扬,对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