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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保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庆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安庆商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向国家、省申报我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有关事宜的职能。

  (二)增加对在我市举办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审核报批职能。

  (三)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改进运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促进我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优化服务职能和改进工作方式,为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发挥贸促组织优势,创造条件扩大对外经贸交往,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服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外交、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贸促会的《章程》,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开展对外经贸宣传、联络、交往活动。

  (二)负责国外民间组织来我市举办的经贸技术展览会和洽谈会的安排、接待、协调及有关服务工作;组织我市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和考察,与外国经贸界开展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出具我市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及国家授权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和对外贸易单证认证的工作;代理我市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承办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协助总会、分会办理国际贸易仲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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