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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0年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3.以实现再就业为目标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以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为依托,根据企业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定向”或“订单”培训,及时为转岗职工提供技能培训,2010年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建立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联席办公室会议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扶贫、国资、工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出其力、各计其功,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合作,上下联动,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全面实施行动计划。
  (二)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实行职业技能证和教师资格证“双证书制度”,从企业及社会广泛选调或聘请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任教或兼职授课,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实行兼职兼薪、合同聘任制度,按照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从2010年开始,从国内外和企业每年引进50名职业教育教师,选派100名优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赴国内外和大型企业学习深造。
  (三)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发挥我市自动化技术技工教育集团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院校和企业优势互补。积极吸纳重点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结合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和核心区建设,组建专业化职业教育集团,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在课程设置、实习就业等方面形成密切合作关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为我市现代产业发展提供急需的实用技能人才。
  (四)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建立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直通车”制度,推行职业院校与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双证”制度,达到互通互认。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鉴定经费,引导培训合格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2010年力争鉴定4万人。
  (五)推进农民工和技能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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