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消费维权
要在市场内建立“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设立公平秤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积极倡导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投诉接待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记录,无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
(五)加强治安与消防管理
1、市场开办单位应向属地公安机关申报备案,填写《公共场所备案登记表》,提供相关数据材料,保证有关信息及时采集和录入。
2、建立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内部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安人员,定岗定位、落实责任,开展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模式;要安装自动报警系统,与派出所安全防范整体联动;在市场出入口、重点部位和易发生安全案件区域,增设电子监控设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消防及治安防范演练,并定期开展检查工作。
(六)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和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主体意识,提升纳税遵从度,树立依法光荣、违法偷税可耻的诚信纳税理念。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要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依托,以“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的行政指导,通过与制度建设结合、与巡查监管结合、与评价认定结合,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纳入到农村文明集市创建体系之中,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以加强市场开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和指导为抓手,监督市场开办单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好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对农村市场实施新建改建工程,提高农村市场档次和环境建设,完善市场设施,促进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的开展。要加强对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的监管与指导,以批发环节农产品的抽查检测为重点,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四)以加强执法监管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护文明诚信经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打造良好的文明诚信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好农村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