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加强与农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在每个乡镇树立1-2个运营较好的合作社典型,吸纳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并积极鼓励涉农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提升双方竞争力。积极鼓励农村经纪人发展。允许农民进行季节性或临时性经营等注册登记;对专门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企业,其名称中的行业可以标明“经纪”字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大户申请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争创驰名和著名商标;鼓励、引导经纪大户兴办经济实体,形成“一户经纪人带一村,多户经纪人带一片”良好局面。2010年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0户,农村经纪人1000户,执业农村经纪人员1500人。
4、积极推进“就业帮扶”工程。
通过大连个体私营经济网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就业提供空岗和需职信息,搭建就业和再就业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用,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前、就业后培训;推进民营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示范点建设,定期不定期举办个私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洽谈会;加强大学生见习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践机会;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媒体推出专题节目,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力争2010年实现15000人实名就业。
5、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工程。
一是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食品抽检、速检检测率和覆盖面比去年提高5%。深入开展“重质量讲诚信”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实现称谓、标志、承诺、亮证照、监督电话 “五个统一”。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实现电子台账登记。
二是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商品质量监测率和覆盖面提高5%。指导大型商场超市按照法定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自检和送检制度。
三是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和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问题。完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强化经营者、行业组织自律,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申(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办结率和案件查处率均达到100%。信息服务业、汽车销售、维修行业和宾馆酒店服务业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和案件明显下降。
四是关注农民利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清理取缔农资无照经营行为。农资经营单位百分之百实现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农资市场信用管理水平。加大对重要农资商品的抽检力度,严查坑农损农违法案件。实行化肥分级备案制度,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经营化肥。提高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开发和推广农资市场监管软件,确保监管及时、高效。建立“家电下乡”、“汽摩下乡”指定经销商三级管理档案,保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率达到100%;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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