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的要求负责实施本辖区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实验室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对于暴发疫情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规定,可进行病例的抽样检验,并将标本及时送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检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甲型H1N1流感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二)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科研机构要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做好物质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协调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安排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七、应急反应的终止
根据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按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预案启动机关宣布终止本市应急反应。
八、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地确定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病学特征,追踪传染来源及传播方式,对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干预、消毒的效果进行评价。
九、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