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职责分工
  为确保青山水库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青山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青山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县(市)、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门的移民工作机构负责移民安置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市政府负责制定移民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负责与县(市)政府签订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对移民安置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评估各县(市)政府的移民动迁安置工作。
  2、县级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制定本地区移民安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并下达移民安置年度计划;与青山水库建设管理局共同委托具有移民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做好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及时、准确、真实地记录移民安置的全过程;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好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负责移民安置的组织实施;组织淹没区、安置区乡(镇)人民政府与移民签订安置及补偿协议;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和管理移民补偿资金;为移民办理搬迁和落户手续,确保移民按时迁出和安置;搞好移民安置宣传工作,及时将有关移民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给移民。
  3、市青山水库建设管理局负责提供分期动迁范围;提出移民安置计划建议;对各县(市)提出的移民分期搬迁安置总体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检查和监督移民安置的实施进度;配合市财政局筹措、管理、拨付移民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对移民工作档案进行管理;配合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审计。
  4、市级移民机构负责对移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日常检查、评估和指导各县(市)的移民安置工作。宣传、解释移民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做好移民档案接收及后期扶持准备工作。
  5、淹没区与安置区的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根据县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移民安置工作,向上级政府报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等情况。反映移民的安置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6、市、县两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人社、民政、工商、税务、国土资源、规划、交通、教育、文广、卫生、计生、水利、农业、林业、扶贫、电力、电信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认真地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移民工作,主动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做好监督服务,各级公安、信访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预防并及时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