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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请2010年度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五、预警资金工作流程

  略,见附件。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请单位、中介机构请登录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网站:www.bippa.org,通过网站上方专项资金申请专栏或协会公告点击进入在线申报系统进行2010年度专项资金在线申请。

  (二)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协会初审后,申请单位、中介机构还需将书面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北京知识产权协会。

  七、应急救助资金申报条件及程序

  (详情请电话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维维

  电话:010-51530192,传真:82356387

  通讯地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邮编100191

  附件1:申报条件

  附件2:申报程序

  附件1: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助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2、属于我市确定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资源与环境技术等重点行业领域并对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企业。
  3、有产品或技术向国外输出或计划拓展国外市场的企业。
  4、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拥有量,且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企业。
  5、重点是被确定为我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或加入行业技术标准联盟、行业联盟的企业。
  二、承担预警工作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2、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力资源条件。
  3、拥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4、充分理解项目的需求,且项目预算达到科学合理的要求。
  5、重点是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且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方面具有成功案例的中介机构。

  附件2:
北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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