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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工程(B3地块周边道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工程(B3地块周边道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甬土资预〔2009〕84号)


江东区建设局:
  你局关于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工程(B3地块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申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经审查,对该项目用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行政中心北侧道路工程(B3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是根据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总体规划而实施的。该项目东起新杨木碶河,西至河清路,北至民安路,南至惊驾路。拟占用用地面积2.7793公顷,全长1896米,路幅宽度16米。用地性质为街巷用地,概算总投资3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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