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企对接履约率:以银企对接会签约数量为依据考核各行银企对接履约情况。
(4)存贷比:以当年新增存贷比为依据进行计算。
2.不良贷款下降率:考核当年不良贷款下降情况。
3.利税增长率:考核当年利润和税金情况。
4.客户满意度:考核各家银行利用资源进行金融服务情况。
(二) 对中国人民银行朝阳市中心支行的考核
认真执行央行货币政策情况;对银行业的调查、分析、检测情况;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情况;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征信管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银行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全市银行业信贷投放增幅不低于10%);促进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情况;引进域外商业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完成村镇银行设立计划。
(三)对中国银监会朝阳监管分局的考核
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情况;对银行业及业务活动的监管情况;对银行业审慎经营的监管情况;对银行业务活动的现场、非现场监管情况;对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促进银行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情况(全市银行业信贷投放增幅不低于10%);促进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情况;引进域外商业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完成村镇银行设立计划。
四、考核指标说明
1.全口径信贷投放类指标
①当年新增法人贷款额=当年累放额-当年累收额+当年剥离核呆金额-投向域外贷款额
②当年新增个人贷款额=当年累放额-当年累收额+当年剥离核呆金额
③银企对接履约率
以当年银企对接会草签协议为基数,计算至年末实际履约情况。
对本市贷款投放额占总投放额的比率低于80%(含)的银行奖励等级按评定等级减一档计算。
2.不良贷款下降率=当年不良贷款下降额/当年不良贷款余额
3.利税增长率=(本年利税额-上年利税额)/上年利税额
4.客户满意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掌握的客户投诉、表扬情况确定。
5.加分指标
(1)信用贷款余额高于上年的加2分。
(2)应收账款质押和林权抵押贷款余额高于上年的加2分。
(3)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种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