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题主管单位审核
将课题申报单位的电子文档导入到“石家庄信息上报”系统(授权版),根据本指南要求,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并将具备申报条件课题的电子文档统一上传到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数据库中。
课题主管单位应根据市科技局相关要求对申报课题严格把关。
三、材料报送
课题主管单位将推荐课题汇总表一份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将报各业务处室的分汇总表一份报有关业务处室。
填 报 要 求
一、课题申请材料内容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需注明全称;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课题情况者,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二、课题申请单位信息填写完整,关键信息填写正确、不出现逻辑错误。填报出现错误的申请材料将可能影响课题的受理和审批。
三、课题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财政经费支持获得研究结果的课题重复研究,以及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再次进行申请。对于故意在课题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课题责任人提交的任何课题申请。
受理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 85057592,85057594
高新技术处: 85089718,85089298
农村科技处: 85057590,85062086
社会发展处: 85069316,85068336
成果市场处: 85052952,85057595
政策法规处: 85672049,85057966
科技合作处: 85069336,85672041
山区办公室: 83838694,83804809
石家庄市2011年科技计划
课题指南
一、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一)科技专项
1.生物技术、创新药物及中药现代化专项
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以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多发病及常见病为适应症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新品种和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先进制药工艺与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医药大品种升级改造研究,支持医药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促进产学研联合,提升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1)一类新药的研究与开发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有效单体及其制剂;用拆分或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新的复方制剂以及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药研究与开发
具有新作用机制和靶点的化合物;临床急需、无知识产权纠纷的国外医药品种;已知结构类型的新化合物(me-too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