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0]7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今年第四季度节能降耗攻坚力度,确保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市(州)、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省节能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气力,做最大的努力,打好后两个月节能攻坚战,毫不动摇地完成节能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重点节能措施。各市(州)、各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观念,节能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和行业,要力争超额完成,为全省大局多作贡献;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地区和行业,更要加倍努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预警预测,及时启动和实施预警调控方案
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预警预测。省统计局、省电力公司要建立全社会用电量半月预警预报制度,省电力公司要在每半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用电量情况报省统计局。省统计局要及时统计、分析用电指标等节能降耗重要指标,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会商、研判,发出预警信号,各市(州)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号,按照已经编制的预警调控方案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启动和实施。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用电管理措施落实
一是科学合理控制用电总量增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用能企业管理,对能耗高、附加值低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调控措施;引导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高耗能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在明年初停产检修的可提前到今年底进行;提出今年完成节能目标有困难的高耗能企业名单,要采取“发点球”的措施,督促尽快整改达标。二是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抓紧清理甄别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提出超能耗(电耗)企业名单和产品名单,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施惩罚性电价。继续开展电价大检查,督促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