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科技示范推广,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加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实用技术,支持良种良法的推广,让各种先进适用技术率先在项目区内组装配套。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推进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支持项目区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支持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环境评价体系建设,统筹基地建设和加工生产过程,推进标准化生产。
(四)切实改善和保护农业生态平衡。综合采取工程节水、调整种植结构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维护项目区水资源供需基本平衡。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项目区林木覆盖率,为高标准农田提供生态屏障。支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
二、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持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开展“对标先进、全面创优”活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更大支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足额落实。积极推行开发资金“倒配制”,市级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支持开发积极性高的县(市)提高土地治理建设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相应县(市)要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好本级财政资金。鼓励县级财政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用于提高各类项目建设的标准质量,或者参照国家项目的标准,立项建设自己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承担单位筹资投劳的积极性,按照国家确定的比例落实自筹资金。大力吸引金融资本、企业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外资等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鼓励以县级为单位,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类支农资金,聚焦资金安排和项目布局,推进规模开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努力形成财政资金引导、各方参与、多元投入的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资金规模。
(二)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资金分配和项目县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本着重点突出、公平合理、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完善指标体系和程序办法,加强对资金到位率、实际完成率、支出合格率、任务完成率、工程完好率以及项目综合效益的绩效评价,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按照“综合因素法”,合理分配各县(市、区)年度资金规模。科学合理确定各因素所占比例及各县(市、区)投资基数,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加大奖优罚劣力度,对在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前的县奖励规模,排名靠后的县削减规模,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县暂停开发资格;对获得产业化经营优胜项目的县优先申报新项目。继续推行竞争立项,县市农发办对拟开发乡、村实行竞争立项,择优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