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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五)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建设。一是加大整合力度。北镇、义县要合力打造“大闾山”旅游格局,大力开发新的景区景点,修复遗址、遗迹,形成由北镇市闾阳五佛洞至义县大榆树堡老爷岭、北镇市天仙观的南北百里东西两面为一体的黄金旅游带。二是加大开发力度。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凌海市大有经济区横向联合,高标准建设滨海大道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大力开发海岛、海滩、海下旅游资源,打造锦州湾惊、特、奇的旅游新亮点。大力开发温泉旅游项目,在地下温泉资源较丰富的地域,建设温泉旅游风情小镇、温泉旅游休闲度假村及温泉旅游会馆等,积极培育锦州旅游业新时尚。三是加大挖掘力度。以北普陀山、广济寺、辽沈战役纪念馆等为重点,打造城区旅游精品,增强核心吸引力。加快道光廿五集团、常兴农业旅游等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积极扶持“农家院”旅游产品。依托锦州港、石化和农业、渔业等资源,大力推进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游、观光工业游、商贸购物游,以及科技、文化、体育特色旅游等项目。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在新增项目上严格控制审批,避免重复建设。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土地使用、海洋功能等规划和调整要充分考虑旅游发展的需要。努力改善旅游交通状况,增加陆路、铁路、海上和空中旅游线路。重点推进“大闾山”和滨海观光带等各景区、景点间的交通道路建设。加快景区停车场、服务中心、公厕的改造和建设。主要交通干道、服务区等要普遍设立景区标识,形成跨地区的标牌网络体系。对新开发的景区,要做好“三通一平”等前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招商项目吸引力。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

  (七)全面推进旅游业体制和机制改革。广泛吸纳社会资本,鼓励集体、个人、外资、社团资本投资旅游业。积极探索实行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等形式,引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旅游企业集团,逐步形成集食、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旅、工、贸相结合的经营联合体。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实行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旅游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企业的联合、协作,积极组建跨地区的旅游运营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旅游业协会和各行业协会建设,促进行业的自律、配合和协作,发挥行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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