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2009]35号)
各市、州、县教育局、卫生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目前,我省已进入聚集性疫情多发期,学生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均有出现,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更为严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1月27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1月30省政府召开的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早期识别和医疗救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
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二、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于近日立即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市、区)辖区内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市、州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