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和校长挂职培训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4. 能比较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教育教学资源,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的意识和能力。
  5. 身体健康。
  六、时间安排与纪律要求
  上半年跟岗学习时间为3月中旬至6月中旬之间,下半年为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之间。
  跟岗学习教师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端正学习态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学风,按培训要求到指定学校进行跟岗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教学能力与水平。
  2. 模范遵守跟岗学习基地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做好工作记录(内容包括每天的工作日程记录、工作反思或感想等);跟岗学习结束后,按规定提供有关跟岗学习汇报材料。
  4.积极践行师德规范,合理安排业余时间,参加健康的业余文化与体育活动。
  5.跟岗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经派出县、市教育局同意后告知跟岗基地学校准假。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加强对教师跟岗学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实施、督导、考核;安排熟悉教师培训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科学规划、制定细则,确保落实。
  2、统一授牌。按照农村中小学教师跟岗学习基地遴选条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推荐省级培训基地。武汉市推荐省级培训基地100所(小学60、初中40所),其他市、州(不包括省直管市和林区)推荐省级培训基地8至10所(小学、初中各4至5所),省直管市、林区各推荐1至2所。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统一授牌。
  3、逐级考评。在市(州)教育局的配合下,省教育厅对基地实行考评制度,对于基地作用明显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于工作不扎实、作用不明显的,将撤销其基地授牌。在基地学校的配合下,县(市、区)教育局对跟岗教师进行考评,并将评价结果与工作安排以及奖惩挂钩。
  市(州)、县(市、区)级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基地的条件以及确认办法,由各地参照上述要求与办法自行确定。

  附表:1、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人选情况登记表
  2、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情况考核表
  3、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基地申报表
  4、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基地指导教师名单(样表)

  附表1: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跟岗学习人选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相片)

工作单位

 

任教年限

 

社会工作

 

任教学科

 

职  称

 

学历

 

联系方式

        (办)         (手机)

        

个人教育教学成绩及工作荣誉

         

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及办学成就与特色

 

 

 

 

 

 

 

 

 

 

 

跟岗学习的初步计划与安排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