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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4
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参保问题
积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参保和农村五保户、低保人群参合工作。
12月末
王 莉
市民政局
赵洪君
市及各区、县(市)财政局
5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标准
将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市财政局
6
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对市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按筹资总额10%的比例予以门诊补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相应群体当地年收入的6倍以上。
7
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将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额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8
提高新农合参合率
新农合覆盖率100%,参合率达到98%。
张显友
市卫生局
慕 莹
各区、县(市)政府
9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8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倍以上。
10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水平
在80%的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报销。研究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等管理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