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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4

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参保问题

积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参保和农村五保户、低保人群参合工作。

12月末

王 莉

市民政局

赵洪君

市及各区、县(市)财政局

5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标准

将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12月末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市财政局

6

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对市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连续缴费3年以上的,按筹资总额10%的比例予以门诊补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相应群体当地年收入的6倍以上。

12月末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7

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将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额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12月末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8

提高新农合参合率

新农合覆盖率100%,参合率达到98%。

12月末

张显友

市卫生局

慕 莹

各区、县(市)政府

9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8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倍以上。

12月末

张显友

市卫生局

慕 莹

各区、县(市)政府

10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水平

在80%的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和报销。研究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等管理服务问题。

12月末

姜 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边洪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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