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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皖新出〔2009〕387号)


各市新闻出版局,有关报刊社,中央新闻单位驻皖记者站:

  新闻出版总署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分别于10月15日和10月1日正式实施。现将《关于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厅字〔2009〕45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市新闻出版局和有关报刊社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两个管理办法”,全面了解办法内容,切实加强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的管理工作。

  二、有关报刊社要认真组织开展贯彻“两个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可通过专栏、专版、专题和刊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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