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政策的宣传落实力度,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政策环境。
深入学习和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市有关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效地推动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在磐石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将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和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
(三)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做大做强中小企业。
一是突出抓好规模企业培育工程。为确保完成2010-2012年累计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00户目标任务。每年对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小企业和新建续建项目企业认真排查、分类筛选,建立培育企业名录库,并确定重点培育企业。2010年确定重点培育企业140户,并对其实施重点调度、重点监测、重点扶持,对达到规模工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审核和生成认定。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要着力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重点企业的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技术先进、成长较快、社会贡献较大的企业将在信贷等方面予以支持,并根据贡献按年度予以奖励。
(三)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融资困难。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机构。抓住吉林银行给我市中小企业5亿元信贷规模支持的契机,在昌邑区、龙潭区建立政策担保公司试点的基础上,要求在其它县(市)区也全面推开,向其推荐中小企业20-500万元的贷款项目。船营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永吉县也要尽快设立财政出资的担保公司,在政策上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实现增资扩股,增强担保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抓住创业板开闸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中小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
(五)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扶持和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一是对列入全市重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中的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要在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与支持。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贴息项目,优先安排专项技改贴息资金。三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保证按计划竣工投产,这是培育生成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四是促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