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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滁州市虾稻连作50万亩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滁州市虾稻连作50万亩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滁政办〔2009〕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农委制订的《滁州市虾稻连作50万亩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滁州市虾稻连作50万亩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
(市农业委员会 2009年10月28日)

  近年来,我市各地大力实施渔业三进工程,发展虾稻连作取得明显成绩,2008年全市虾稻连作面积达3.72万亩,年产小龙虾2100多吨,增收3700多万元,平均每亩稻田增收1000元,为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养殖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较低等问题。为加快发展虾稻连作,培育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资源优势,大力推广虾稻连作技术,扩大虾稻连作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渔业丰收、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建成50万亩稻虾连作养殖基地,其中天长、明光、全椒、来安4县市分别达10万亩以上,凤阳县和南谯区分别达5万亩以上;2010年全市发展到8万亩,2011年达到12万亩,2012年达到20万亩,2013年达到30万亩,2014年达到40万亩,2015年达到50万亩。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水利、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虾稻连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全市虾稻连作基地建设工作。各相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协调解决好实施中的困难与问题,引导、鼓励农民把小龙虾产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科技服务。各级农业(渔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虾稻连作技术指导组,制定小龙虾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虾稻连作技术示范和推广。创新技术服务机制,建立科技人员与小龙虾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帮扶制度,加快已有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虾稻连作的科技水平。加强科技攻关,进一步解决好小龙虾苗种人工繁育和病害防治等生产配套技术,提高虾苗本地化生产能力。加强对小龙虾养殖户的技术培训,帮助养殖户掌握小龙虾养殖、防病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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