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入实施“121人才梯队工程”。采取个人自荐、专家举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集聚体系中发展潜力巨大、业绩突出者择优选拔进入广州市“121人才梯队工程”,对其进行个性化重点培养,采取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措施,争取用5年时间,培养出10名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才(以下简称第一梯队),2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后备人才(以下简称第二梯队),1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起骨干带头作用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后备人才(以下简称第三梯队)。依据不同专业领域和培养目标,在培养期内,对第一、第二、第三梯队的每位后备人才,市财政每年度分别予以不超过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
(八)大力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争取5年内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分站发展至50个,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及分站或创新基地,市财政分别资助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创新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对我市在站的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市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5万元和每年8万元的生活补助;对期满出站后一年内到我市市属单位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博士后,市财政分期提供20万元的安家费。鼓励博士后科研项目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对以高新技术作价入股合资创办企业且作价金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作价金额30%的专项资金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九)继续加大各类优秀人才扶持培养力度。支持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区域定位和行业特点,组织实施多层次、宽领域、面向广的人才培养工程,深入推进“广州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培养规划”、“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广州市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工程”,加强改进各区、县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市未来人才竞争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领域),面向广州地区高校选拔资助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深造攻读博士学位,加快培养造就未来我市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国际化管理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三、创新机制,努力营造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1.妥善解决岗位聘用问题。实施部分专业技术类机关工作人员聘任制,用于招聘高层次专业性领导人才,工资待遇比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薪酬标准制定。事业单位引进符合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在编制内自然减员后预留编制用于接收高层次人才,如编制已满的,可由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因岗位职数不足的,可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特设岗位并享受相关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