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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两项工作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两项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前阶段工作督查和部分盟市反映的情况,在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落实“汇审备案”制。为简化程序,提高办公效率,提升监管效力,今年在精简报账审核环节的基础上,突出强化了旗县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审制度,是资金使用中接受财政部门监督至关重要的一环。中央财政第一批资金执行中,联审制得到顺利落实,在今后操作指标中仍需进一步严格执行。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旗县联审情况的督查,检查农财双方审核签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汇总联审表”是否存在,是否内容完整,是否在规定期限完成,是否规范归档,指导旗县达到工作要求。
  二、加强卷帘机补贴管理。针对往年卷帘机补贴中反映的问题,今年我区在研究卷帘机补贴办法时,确定了两种补贴办法,即单购卷帘机的按主机补贴,购置主机+卷帘轴的,按全套补贴。具体到补贴额上,两者有较大差距。实际操作中发现有的企业与购机者合伙以“单机”套取国家“全套”补贴资金,存在着严重问题。要高度警惕,紧急应对。要通知所有监察员,对所有补贴卷帘机提货时进行认真检查,一一记录在案;对以单机套取全套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企业和农牧民的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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